(略)受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新安县**年正村镇石泉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新安县**年正村镇石泉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项目代码:**-**(略)-**
3、项目概况:新安县**年正村镇石泉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位于新安县正村镇石泉村境内,本项目村内道路现状主要为土路,部分为水泥路,本次设计以村庄内新修3米、3.5米、4米及5米水泥路为主,部分道路涉及到扩宽1米并新建水泥路;安装照明太阳能路灯**盏;1号文化广场铺装及绿化;HDPE双壁波纹管、混凝土过路管等污水工程。新建及扩宽混凝土路结构:路面结构从上至下为**cm/**cm厚C**水泥混土,下挖**cm/**cm,素土夯实,压实度>**%。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略)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预算控制金额:(略).(略);
9、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略)),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略)
2、评标地点:(略)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白端锋、陈韦华、王迎乐、巩瑞芳、柴军伟(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略)至(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略)
地址:(略)
中标价:(略).(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郭保军
注册证书编号:豫 (略)**
六、结果公示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联系方式:
(略)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