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贾鲁河-连霍高速)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受郑州市城市照明和绿化景观服务中心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贾鲁河-连霍高速)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年4月**日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贾鲁河-连霍高速)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1.2项目编号:QSZB(略)5
1.3建设地点:(略)
1.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贾鲁河-连霍高速)道路照明工程。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1.6计划工期:**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二、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总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衡中艳 注册编号:豫(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总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杨新 注册编号:豫(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总报价:(略).(略)
投标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王亚雄 注册编号:豫(略)**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市城市照明和绿化景观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公示期限为3个日历天,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照明和绿化景观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