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法院转运囚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受嵩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嵩县人民法院转运囚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嵩县人民法院转运囚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TY-**-**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略);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1包 | 嵩县人民法院转运囚车采购项目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主要为嵩县人民法院转运囚车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交付完成
7、质保期:3年或6万公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根据洛财购[**]**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每天上午8:**—**:**时,下午**:**—**:**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报名地点:(略)(嵩县伊东新区天池街工商银行楼上);
3、谈判文件售价:(略)/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供应商应对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依据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报名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9时**分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略)二楼会议室(嵩县伊东新区天池街工商银行楼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嵩县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略)B区**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略)
八、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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