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河南省分行委托,(略)河南省分行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河南省分行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财务数字化平台项目
二、招标编号:BOC-0(略)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略)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含税):(略).(略)
税率:软件**% 硬件**%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质保期:3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含税):(略).(略)
税率:软件**% 硬件**%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质保期:3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含税):(略)元
税率:软件**% 硬件**%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
质保期:3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略)/pc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略)/)同时发布。
七、公示期限:**年4月**日至**年4月**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河南省分行
地 址:(略)-1号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函件:(略)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