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伊川县鸦岭镇人民政府伊川县甘水河生态修复项目
2、招标编号:伊川工施招标(**)**号
采购编号:伊川政采公开-**-**
项目代码:**-**(略)-**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略)
5、项目概况:伊川县甘水河生态修复项目位于伊川县鸦岭镇。工程治理长度 **.4m,工程范围为鸦岭镇李窑村至牛沟村(桩号Z0+**~Z0+**.9、2+**.2~9+**.7),本次在工程范围内进行全线清淤疏浚,疏挖子槽。桩号7+**.5~7+**.** 采用浆砌石护坡及局部格宾石笼临时防护。项目主要包含河道疏浚、疏挖子槽、岸坡生态防护等,具体详见图纸。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首次中标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中标结果
2、变更内容:原中(略)现变(略),中标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人地址:(略)
中标价:(略).(略)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永昌 注册编号:豫(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略)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査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经招标人研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二中标候(略)为中标人。
三、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略)官网》上发布。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略)。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鸦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花鹏
联系电话:(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