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我院**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具名向我院人事处(研究生处)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人事处(研究生处)电话:(略)-(略)
纪检监察处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E-mail:ztrizhaosheng@(略)
附件:(略)郑州烟草研究院**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docx
人事处(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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