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委托,就中原资产大厦监控设备调整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采购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原资产大厦监控设备调整采购项目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略)
评审地点:(略)(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楼**评标室)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供应商报价:**.** 元
供货期:合同签署后**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质保期:1年;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供应商报价:(略)
供货期:合同签署后**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质保期:1年;
第三成交候选人:(略)
供应商报价:(略)
供货期:合同签署后**日内,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质保期:1年;
四、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候选人公示期限
本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媒体上发布,公示期限3日。
五、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子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C4-**中原资产大厦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内部监督:(略)党群纪检部
监督人员:朱老师
联系电话:(略)-(略)
投诉渠道:河南省纪委监委驻中原资产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略)-(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