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GZ[**]**-ZC**、示范竞磋采购-**-6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总量调整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SGZ[**]**-ZC** | 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削减方案编制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号新发展楷林广场**号楼**层** | 陆拾玖元整 ((略)**.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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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硕(采购人代表)、马立宁(组长)、王建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 )《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规定,参照豫招协【**】**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机构: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略)
采 购 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 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