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磋商(**)**号
2、项目名称:伊川县水利局伊川县**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伊川政采磋商(**)**号 | 伊川县水利局伊川县**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 (略)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街**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伊川县水利局伊川县**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陈晓建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魏当当、秦麟昌、秦麟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略)),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水利局
地址:(略)E区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