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莲花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北老一高部分门面房屋租赁经营权拍卖项目公告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ZL(略)** |
|---|---|
| 项目名称 | 西峡县莲花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北老一高部分门面房屋租赁经营权拍卖项目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西峡县 |
| 挂牌价格 | 1,**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拍卖的房屋租赁经营权,租期为一年,网上所示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为一年的租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超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均属于违约,买受人违约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略)指定账户缴纳一年的租金和成交价款的5%的拍卖佣金,缴款人信息与买受人信息必须一致,以实际到账为准。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并且依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买受人逾期签约的,属于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5(略)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略)不出具拍卖成交价款发票,只出具拍卖佣金发票(普票)。 6、涉及房屋的使用、管理及租赁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7、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