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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基坑周边安全评估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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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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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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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略)观越华庭建设项目基坑周边安全评估比选公告
浏览量:**发布时间:**/5/** **:**:**

郑(略)观越华庭建设项目基坑周边安全评估已具备比选条件,采购人为郑(略),建设资金自筹,现(略)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采购项目简介

观越华庭建设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东、优胜南路南。项目总用地面积**.**㎡,容积率2.6,绿化率**.**%,拟建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包含1#-6#楼住宅【1#(地上**层)、2#(地上**层)、3#(地上**层)、4#(地上**层)、5#(地上**层)、6#(地上**层)】、公共配套、商业配套及停车位。最终实际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该项目与轨道交通3、7号线车站与附属结构贴建,结构结合较为紧密。在轨道交通3、7号线站厅换乘位置预留有接驳口,后期与项目地下空间联通。

项目南侧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西侧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要求,实施本工程对地铁的安全防护等级为特级。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观越华庭基坑周边环境建设安全评价服务,并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2.2服务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并接收到项目资料后开展评估工作,现场作业完成后**日内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安监站审核。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3 供应商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人民币的安全评价项目业绩。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个月内,供应商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5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比选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shixin/)”或“信用中国(www.(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3.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完成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报名、报价。

4.2初次注册的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平台成为合作伙伴,具体流程如下:

4.2.1供应商登陆阳光采购平台(SRM)网站(https://(略))注册用户,获得账号及密码;

4.2.2供应商获取账号及密码后,在平台上向业主发出成为合作伙伴的申请。

4.2.3发出合作伙伴申请后,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略),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电话:(略)-(略)),经采购人复核通过后成为合作伙伴。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书格式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下载);

(3)承诺函扫描件(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下载);

具体操作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服务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服务热线**-**-**。

4.3成为合作伙伴后,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在“销售-供应商报价”页面点击单据进行参与,方可下载网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比选文件发布至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分。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略)阳光采购平台填写项目含税总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注:上传的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文件PDF版。响应文件PDF版应为供应商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并进行扫描后生成。供应商应按《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果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区分商务、技术,则只用将文件上传至商务附件中即可。

5.2供应商提报的平台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保持一致,报价均为含税价格。否则,供应商的递交申请将被否决。

5.3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或未提报项目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项目。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5.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有报价等由系统密封,采购人及其他供应商无法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略))、(略)网((略))、(略)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略)机关纪委

地址:(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阳光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注:以上附件仅在阳光采购平台该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

采购人:郑(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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