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号
2、采购项目名称:(略)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一包)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5、评审日期:**年5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仅为1包,1包:电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4、交货地点:(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签订后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优惠率 | 单位 |
** | 电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略)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9号楼A座6层 | 0.** | % |
序号 | 包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略)公交车零配件采购项目-电瓶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魏道如、闫贺林、代国涛、郭鹏飞、姬铁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洛阳市财政局洛财购〔**〕3号文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略)》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