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年5月**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略)油气加工技术服务中心钻井废弃泥浆(水基)综合利用项目 | 工业园区油田油气加工技术服务中心院内 | (略)(略)油气加工技术服务中心 | 处理水基泥浆**m3/a,加入单体交联剂,生产预交联凝胶颗粒**t/a。 | (略) | 废气:/。 废水:/。 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测固化验后的废泥浆回收利用;其他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