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柘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柘城县专门学校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受中国共产党柘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就中国共产党柘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柘城县专门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柘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柘城县专门学校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柘发改【**】1号、柘发改【**】**号;招标编号:柘招字【**】**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控制价:(略);(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略).(略);规费:(略);税金:(略);安全文明施工费:(略);暂列金额:(略);专业暂估价:(略);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略) )。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4月**日同时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同时发布上同时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年5月**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略)
4、定标委员会成员:组长:单磊 ;组员:邢航、黄子致、姚晓冬、王琦
四、核查信息
①实力: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定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 年 ** 月 1 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 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 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
序号 | 定标候选人 | 核查结果 | 备注 |
1 | (略) | 通过 | / |
2 | (略) | 通过 | / |
3 | (略) | 通过 | / |
4 | (略) | 通过 | / |
5 | (略) | 通过 | / |
6 | (略) | 通过 | / |
7 | (略) | 通过 | / |
8 | (略) | 通过 | / |
五、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大写:肆佰伍拾陆万陆仟伍佰叁拾贰元零角肆分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高培新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略)**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七、公示期
(略)至(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柘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经开)航海东路**号国安经贸大厦B座**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柘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略)
联 系 人:蒲先生
电话:(略)-(略)
(略)
**年5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