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河南省公安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2.1 项目概况: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范围为数据机房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机房装修工程、综合布线系统、机房电气系统、空气调节系统、机房消防系统、机房机柜系统、动环监控系统。
2.2建设地点:(略),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兼中的标段拟投入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并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或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各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制作、安装与调试等,提供达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完成及配合整体项目的报验和验收,向发包人办理交接,对发包人及管理方人员进行培训,工程质量保修等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项目总预算:共(略)(略)。
监理标段控制价:(略);
2.6工期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略)**时**分
开标地点:(略)
评标地点:(略)-3-**评标室
评标专家:朱震宇、李国伟、孙燕山、魏文明、陈兆群、王峰(招标人代表)、邢广东(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项目总监:徐学利
注册编号:**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D座**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安厅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