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沁阳市民政局的委托,就沁阳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沁阳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EPC)
二、采购编号:沁财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三、中标结果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年4月**日
2、评标地点:(略)
3、评委名单:周建兴、张献军、刘小松、楚艳荣、李明(招标人代表)
五、中标结果:
一标段中标人:(略)和北(略)组成联合体
投标报价(费率):**.**%,得分**.**分;
工期:项目建设期限为**个月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栗志鹏 证书编号:豫(略)**
设计负责人:周卫华 证书编号:(略)**
二标段中标人:(略)
投标报价:(略),得分**.**分;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质量: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夏德军 证书编号:(略)
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略)总监理工程师乔再超有在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沁阳市民政局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七、监督部门
沁阳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略)-(略)
沁阳市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略)-(略)
沁阳市民政局
(略)
**年5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