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年5月**日—**年5月**日。
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略)废电池回收、储存项目 | 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欣办事处曹吴庄村方庙村商永路北侧**号宇洋金属加工厂 | (略) | (略) | 本项目总投资(略),租赁建筑面积为**m2的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铅蓄电池**吨、 废锂电池**吨。 |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废铅酸电池破损区内产生的硫酸雾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废锂电池破损区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以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及商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 3.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