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站北路(化工路—湖西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受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就郑州市站北路(化工路—湖西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唱价、评审,现将本次比选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站北路(化工路—湖西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二、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于**年5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5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略)
四、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
服务周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霍雅静;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
服务周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蒋军锋;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
服务周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项目负责人:刘圆圆;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五、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略)
邮 编:**
比选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范先生
电 话:(略),(略)
邮 箱:(略)
地 址:(略)D座**
**年5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略)0(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