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略),预算控制单价:(略)/个。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电动自行车号牌(二次)(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时间:**年5月**日至**年5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邮箱:(略)。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略)-(略)。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郑东)榆林北路**号绿地中心南塔**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