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宜阳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年宜阳县董王庄镇自动化艾草加工生产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价(元) | 单位 |
宜阳政采磋商(**)**号-1 | 足浴包二次下料分装机、上料平台与原料输送系统、成品输送系统、工作台、热封机、卧室拌料机等设备的采购安装 | (略)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增幅镇王赵庄**号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年宜阳县董王庄镇自动化艾草加工生产线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委员会组长)张晓燕 、董瑞芳、(业主评委)李幸娟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 (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略):宜阳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董王庄乡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