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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工程设计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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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豫郑高新服务【**】**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略)。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GC-**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服务内容

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土建工程

建筑工程

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隔墙、外墙、屋面等设计

室内装修

墙面、地面、天棚等室内装修设计

建筑机电工程

给排水和水消防、通风空调、采暖、燃气、电气、高低压变配电、电气消防、电梯、人防等设计

智能化工程

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防范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设计

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

道路、土方、给排水管网、电源管网、电气智能化管网(含室外照明系统、室外安防监控系统及周界报警系统、室外电气弱电管网、室外充电桩系统)、燃气管网、围墙、景观绿化、夜景照明等设计

2.3预算金额:(略)(不含税,税率6%),其中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土建工程设计预算(略),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室外工程设计预算(略)。

2.4采购内容:中国移动(河南郑州高新区)数据中心维护支撑用房土建工程和室外工程设计服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5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设计服务。

2.6项目地点:(略)

2.7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日历天;初步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2.8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3.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须至少满足以下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中需至少包含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信息,如不包含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注: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住宅类项目。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页、该框架合同下的结算合同或订单扫描件等相关内容),每份结算合同或订单须同时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金额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业绩个数以框架合同的个数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否则不予认定。

3.6信誉要求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7其他要求: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至(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略)/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略)/),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略)/tzgg/(略)/9db**-2aec-4d6f-b**-a**ec8c**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略)(https://zzggzy.(略))电子交易平台,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略))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 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 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前**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s://zzggzy.(略)/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原件的部分,将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略))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略)(投标人)V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

传真:无

电子邮箱:hnwl@(略)(本邮箱仅接受异议或投诉,不接受投标(投标)业务咨询等)

(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无

邮箱:(略)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略)B**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无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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