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登记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略)至(略)。
对拟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受理单位:郑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略):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拟登记医疗机构如下:
序号 | 拟登记机构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拟登记机构详细地址 | 类别 | 经营性质 | 所有制形式 | 备注 |
1 | 经开瑞秀口腔门诊部 | 郑州九(略) | 郑州经开区京航办事处第二十二大街丰达路瑞秀小区1号院北门 | 口腔门诊部 | 营利性 | 私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