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教育体育局手机信号屏蔽器、探测仪、电脑等
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杞县教育体育局手机信号屏蔽器、探测仪、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杞财竞谈-**-8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评审日期:**年5月**日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二、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手机信号屏蔽器、探测仪、电脑等设备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C座**层**-**号 | **.** | 元 |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杞县教育体育局手机信号屏蔽器、探测仪、电脑等设备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后3天 | 杨怡然 | (略) | ||||
中标内容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三、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四、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小组组长:赵俊慧
其他成员:于洪波,王桂英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6月3日至**年6月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杞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集采机构: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监督部门: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