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TYZB-**-**
2、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双桥法庭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概况
1、采购内容: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双桥法庭地点,提供**小时安全保卫服务,主要包括门卫秩序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境秩序治理、反恐防暴、技防监控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等安全保卫服务任务,保障安保服务规范有序,安全防范到位,切实保障甲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数量共计**人,保安队长2人,保安员**人(人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工作分配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服务地点合理调整、商议);
3.服务期限:一年,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5.服务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三、成交情况
成交人名称:(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服务期限:一年,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四、评审专家名单
常盼盼、王建国、李小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交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号文件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成交服务费金额:(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