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夏邑县骆集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夏邑县**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JSQ-【**】-**;
2、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略);
采购控制价:(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夏邑县**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合格;
5.4、工期:**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2、公告发布时间:(略)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略);
2、谈判地点:(略);
3、谈判小组名单:方鸿磊、朱玉敏、王翠华。
四、谈判结果
成交人:(略)
地址:(略)
报价:(略);大写:伍拾万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婷
证书编号:豫(略)**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骆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楼**层办公A室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人:(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