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梁园区城区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标段(包)定标延期公告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梁园区城区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商梁招办〔**〕5号招标编号:商工程〔**〕**号
采购编号:商梁财采招-**-8
3、项目代码:**-**(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总投资:(略).(略)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略).(略)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略).(略)
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略).(略)
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略).(略)
二、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4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延期信息
延期原因:本项目已进行定标核查工作,因部分中标候选人详细问题需调查落实,待调查落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下阶段工作。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第二条定标原则中要求“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日内完成定标。”以上情况导致招标人无法在收到评审报告后**日内完成定标,故发布本项目延期公告。
最终定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电话:(略)-(略)
(略)
**年**月3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