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期:(略)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室外摆渡车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LZB-F-C(略)-1号二、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4月**日8时**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废标。四、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地址:(略):李老师联系电话:(略)-(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地址:(略):秦老师电话:(略),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