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郑州市第十九初级中学的委托,就郑州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ZXYZB-**-**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5月9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6月4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开标室
五、评标结果: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服务期限:三年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略)
服务期限:三年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服务期限:三年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天
六、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体及期限: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开发布,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D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郑州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略)
**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