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SGZ[**]**-ZC**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工人文化宫健身房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LSGZ[**]**-ZC**-1 | 卢氏县工人文化宫健身房采购项目 | (略) | 郑州市管城区东大街**号 | (略)**.** | 元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实施地点 | 质量要求 | ||
1 | 卢氏县工人文化宫健身房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健身器材:电动跑步机4台、商用卧式椭圆机2台、**台功能性力量器械、1台拳击不倒翁、1台智能体测仪、羽毛球网柱1套、室内地胶**㎡、橡胶地垫**㎡等。 | 合同签定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略)**时**分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黄艳艳(组长)、杨卢军、张均(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人:(略)
统一机构代码:9(略)**P
法定代表人:刘北京
项目负责人:刘北京
2、联系电话:(略)
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4、本项目收取代理费:¥(略)。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总工会纪检部门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采购人:卢氏县总工会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郑东)金水东路**-1号1号楼3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