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店新卖场装修建设项目,于**年6月4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民权县店新卖场装修建设项目;
1.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室内装修、展示书架、桌椅、中央空调、电气照明及给排水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工期:**天;
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5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略)MA**EMX9)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综合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略)MA**GAXX**)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综合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9(略)**R)
投标报价:(略).(略);
工期:**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综合得分:**.**分。
3、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原民伯路)南段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
电子邮箱:hnyxwb@(略)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