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年产**吨乙烯基单体类产品项目 | 三门峡市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海河大道与清风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 (略) | (略) |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