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焦作煤业(集团)(略)购置电动叉车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HNEC-JXZC(略)1H**
焦作煤业(集团)(略)购置电动叉车项目公告
鑫珠春公司购置电动叉车项目,经过连续两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有效供应商(略)1家,故由公开询比(略)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略)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鑫珠春公司现生产用叉车(型号:合力cpcd**)为**年购置,因使用年限久,尾气排放严重超标,不符合环保要求,且维修成本高,性能不稳定,影响工作效率与安全。为改善此状况,需购置一台新电动叉车。
2.项目技术方案
2.1叉车需求一览表
品名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付款方式 | 交货地址 | 备注 |
电动叉车 | CPD**磷酸铁锂电池容量≥**A/**Ah | 1 | 台 | (1)收到货物后,采购方验收货物无质量问题,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无质量问题后,银行分期承兑支付至总价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 |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略) | |
备注: |
2.2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电动叉车 | CPD**磷酸铁锂电池容量≥**V/**Ah | 1 |
3.主要技术要求
3.1电动叉车要求:满足机械加工生产过程中货物搬运重型物料需求,具备起重3.8吨,举高3米,货叉长1.**米,磷酸铁锂电池容量≥**V/**Ah,支持连续作业≥4小时,配备**A充电机,整车质保1年,电池质保5年。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2.未被“信用中国”(www.(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报价方案
3.1报价要求:投标商报价价格为含税价数量=总价。报价包含电动叉车中所有费用如: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费用等。
3.2报名要求:报名时请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4.1交货要求:自合同签订后**天内。
4.2交货地点:(略)(新乡)(略)
4.3电动叉车要求:满足机械加工生产过程中货物搬运重型物料需求,具备起重3.8吨,举高3米,货叉长1.**米,磷酸铁锂电池容量≥**V/**Ah,支持连续作业≥4小时,配备**A充电机,整车质保1年,电池质保5年。
4.4供应商免费运输到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略),并负责叉车装卸。
五、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收到货物后,采购方验收货物无质量问题,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煤业(集团)(略)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略)-(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焦作煤业(集团)(略)转型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