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就**(略)粮油蔬菜副食等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粮油蔬菜副食等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PROJ(略)**
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6月**日
评标地点:(略)B座5楼第7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益(略)
投标报价(优费率):2.5%
服务范围:(略)粮油蔬菜副食等定点供应商采购。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2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优费率):4%
服务范围:(略)粮油蔬菜副食等定点供应商采购。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2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优费率):1.6%
服务范围:(略)粮油蔬菜副食等定点供应商采购。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2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合格。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略)信阳市公司内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公示期限:**年6月**日至**年6月**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监督部门电话:(略)-(略)
日期:**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