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招标文件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昌吉地质大队 |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高纯石英资源重点工作区实地查证(**) | 包含1:1万专项地质测量、钻探、工程点测量等,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伴随服务等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向前、朱俊峰、李永峰、贾志宏、郭俊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标准的**%收取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