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LBGZ[**]**-Z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5、评审日期:**年6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BGZ[**]**-ZC** -1 | 本项目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改造内容为喷淋系统、报警系统、泵房等消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略)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国家**科技产业园青商大厦6楼**室 | **.**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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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委员会成员:郭双英(组长)、宋红伟、孟科佳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法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有关规定进行计取(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灵宝市人民法院督察室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