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其省法院地下室防水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地下室防水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竞谈-**-**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省法院一号楼始建较早,地下室防水已达不到功能要求,现系重做一号楼地下室防水,主要加固改造内容为地下室外墙及地下室底板防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2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2.3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招标内容:省法院地下室防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
2.5计划工期:**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日
四、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年7月6日
谈判地点:(略)B座三楼东第二会议室
谈判小组名单:李悦、李玉泉、王智超
五、中标信息:
定标日期:**年7月7日
成交供应商:(略)
供应商地址:(略)
供应商联系人:(略)
供应商联系电话:(略)-(略)
成交金额:(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座三楼东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邮箱:(略)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提交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略)
**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