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新乡县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新乡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修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竞谈**-**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新乡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修缮工程主要包含二楼原装修拆除;新建办公区及服务大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楼梯间改造、墙体拆除、吊顶拆除、新建办公区隔墙、办公区及大厅吊顶、内墙修补粉刷、供电及照明线路改造等。具体见谈判文件;
2、工期:**日历天;
3、质量:合格。
4、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
三、采购信息:
竞谈公告日期:(略)
评审日期:(略)
评审地点:(略)
定标日期:(略)
四、谈判小组成员:
杨晓霞、杨素亭、郭小磊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金额:(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六、主要成交标的物简要说明
项目经理执业或职业资格注册编号工期质量保修期最终成交价
王倩建造师豫(略)**日历天合格按照国家保修期限保修(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手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B座三楼东侧
邮政编码:**
网址:(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