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线辛庄南至刁河店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略)受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线辛庄南至刁河店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线辛庄南至刁河店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G**(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5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6月**日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如下: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线辛庄南至刁河店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1标段(二次)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邓(略) | 投标报价 | (略).(略)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刘宁 | 无 | 二级 | 豫(略)0(略) | 豫交安B(**)G**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 投标报价 | (略).(略)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杨峰 | 无 | 一级 | 豫(略)** | 豫交安B**G**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 投标报价 | (略).(略)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有无在建工程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程兵兵 | 无 | 二级 | 豫(略)** | 豫交安B(**)G**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1 | / | / | ||||
三、定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
1 | 邓(略) | **.**分 | ||||
2 | (略) | **.9分 | ||||
3 | (略) | **.7分 |
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年6月**日—**年6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定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定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8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本定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座**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邓州市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W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