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兴洛湖公园一湖北侧广场地下部分渗漏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5、评审日期:**年5月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龙政采磋商(**)**号-1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东区5-**号 | 1,**,**.**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兴洛湖公园一湖北侧广场地下部分渗漏治理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周德鹏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成伟、秦瑛、赵军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联系人:(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C3幢-**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