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西草店社区老洛临路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1月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龙政采磋商新(**)**号—1 |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西草店社区老洛临路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 (略) |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马山口镇府前街2号 | 1,**,**.**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西草店社区老洛临路外立面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 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蔺鹏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尚连红、王红兵、白根磊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
2、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分。评标地点:(略)(供应商)认为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略)
地址:(略)A区4号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