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第**号成交公告的公告
**年8月**日,(略)与(略)联合向洛阳市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合同解除协议书》。双方对位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路北侧、金鑫路西侧,面积为**.7㎡的工业、科研用地转让协议不再履行。鉴于该宗地双方均同意终止交易,转让协议并未达成,根据双方申请,现将位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路北侧、金鑫路西侧的编号**年第**号转让成交公告撤销,该地块此次转让不成交。
特此公告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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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第**号成交公告的公告
**年8月**日,(略)与(略)联合向洛阳市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提出《合同解除协议书》。双方对位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路北侧、金鑫路西侧,面积为**.7㎡的工业、科研用地转让协议不再履行。鉴于该宗地双方均同意终止交易,转让协议并未达成,根据双方申请,现将位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路北侧、金鑫路西侧的编号**年第**号转让成交公告撤销,该地块此次转让不成交。
特此公告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