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意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码:**-**(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意路改造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HNZJ(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资金情况:总投资(略),已落实。
2.5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新华区辖区民意路和新民巷改造提升工程。
民意路拟改造范围西起凌云路(桩号K0+**),东至长青路(桩号K0+**.**),全长**.**米,铺设雨水管径d**、d**,污水管径:d**、d**,为东西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km/h,其中规划道路红线宽度**m,双向两车道,为单幅路横断面形式。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
新民巷拟改造范围南起民意路(桩号K0+**),北至新建路(桩号K0+**.**),全长**.**米,铺设雨水管径d**、污水管径d**,为南北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km/h,规划道路红线宽度**m,双向两车道,为单幅路横断面形式。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保修期等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2.7工期:**天(含设计阶段)。
2.8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另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或**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财务报告提供牵头人的即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也可将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附入其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成员均需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4.2地点:(略)
4.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略))“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略)/fwzn/(略).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略)/tzgg/**.jhtml。
4.4售价:(略)/份。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时间:(略)8时**分。
5.2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F(略)0
7.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7.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公司:(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