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竞磋商字〔**〕**号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年建安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标段(二次)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建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年建安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建安政采竞磋商字〔**〕**号-1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许昌市兴华路魏南农贸市场**号 | **.** | 元 | 评审 总得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年建安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标段(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详见磋商文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尤霞(组长)、尹乐乐、渠俊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豫招协【**】**号文件。
收费金额:(略)。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各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号令规定提供),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