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 |
|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本项目为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服务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采购单位提供车辆加油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框架协议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年。采购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框架协议)。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招标(**)**-2号-2详见征集(略)(略)洛阳市西工区石油路**号(略)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服务项目本项目征集文件、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征集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偃师政采招标(**)**-2号-2详见征集文件偃师市城关农机加油站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商城街道办事处大槐树村偃化口路西**米(略)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服务项目本项目征集文件、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征集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偃师政采招标(**)**-2号-2详见征集文件(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塔庄村商汤大道与华夏路交叉口南**米路西(略)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服务项目本项目征集文件、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征集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刘素华、王小庄、聂杏莉、畅慧霞、秦利民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入围供应商支付,每家入围单位:(略)。收费金额:(略)。 |
| 收费金额:5,(略)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审地点:(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略)),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5、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略)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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