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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南阳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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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Cs-**-**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内容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rc-Cs-**-**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质量:合格

(3)工期:**日历天

(4)采购内容: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不早于采购招标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上午8:**-**:**,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本公告“2.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略)/套。

注: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资料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E座**层**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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