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郑州(略)管理人的委托,就郑州(略)破产重整案选取造价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郑州(略)破产重整案选取造价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年6月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略)
评审地点:(略)B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五楼评标区;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深圳(略)
最终报价:咨询费取费标准为原豫发改收费【**】**号文**%记取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略):郑州(略)管理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A座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