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拟组织进行**年“送清凉”物资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送清凉”物资
二、项目概况: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及具体技术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送清凉物资采购招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送清凉物资采购招标。
5.以在洛阳市(市区)信誉良好的商家为主,营业面积不低于**平方米,营业时间不低于两年(实地考察资质,不符合标准不能参与招标),具备资质的商家参与送清凉物资采购招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年6月**日至6月**日下午**:**止;
地址:(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年6月**日下午**时前(递交文件时需提供营业证照,营业场所地点照片),法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已获取招标文件没按通知时间参加,视为放弃。
2.每个编制招标文件,密封提交市总工会**房间。
3.开标地点:(略)
4.开标时间:**年6月**日下午**时(如有变动以通知时间为准)。
六、联系人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洛阳市总工会
**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