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卢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废标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LSGZ[**]**-GC**
4、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二、开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时**分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三、废标原因
因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投标企业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提出质疑,质疑事项:(1)(略)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已被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异常原因显示为注册人员不足。不符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应取消(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略)拟派技术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取消(略)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经我单位咨询相关部门及调查:(1)(略)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已被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异常原因显示为注册人员不足,情况属实;(2)(略)拟派技术负责人不存在在建工程,质疑单位提出的在建工程项目已完工,且项目已出具验收报告质疑事项不成立。
鉴于本次招标中出现的质疑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卢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及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一阶段)作废标处理,并依法重新招标。
四、发布废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略):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招标人: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