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局新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财磋商采购-**-** |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完成新郑市各乡镇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任务。 | (略)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西环广场T**C**、**C**号房间(德胜园区) | **.** | 元 | 评审总得分:**.** 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新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补划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法律、条例、标准、规范等,满足采购人要求 | **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法律、条例、标准、规范等,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璐沈云亭刘超群(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所述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马女士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