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修交易【**】CG**号/修财招标采购-**-1
2、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城区外卡口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茱萸大道、云台大道、丰收路等主要道路进行卡口升级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及安装期:**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修交易【**】CG**号-1 | 本项目为茱萸大道、云台大道、丰收路等主要道路进行卡口升级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号(综合楼9层**、**、**)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城区外卡口升级改造项目 | 海康威视 | / | 1批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卢保中邱秋平李小敏朱国军冯有利(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成交投标人承担,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得分及排序:排序1.(略),最终得分**.**分;排序2.(略),最终得分**.**分;排序3.(略),最终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武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